招标结果公示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

发布时间:2020-08-31


一、项目编号:RNX2020066ZC-LHQJCY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投标供应商

报价(元)

1

深圳心月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410,000.00

2

云响文化传播(深圳)有限公司

¥400,000.00

3

方程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

¥410,000.00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方程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方程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金碧路46号金湖大厦(干警综合办公楼)3楼301室

3.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壹万元(410,000.00)

六、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

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微信、微博、南方号、企鹅号、澎湃问政、抖音内容运营

服务要求: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开展涉本院舆情监控工作

服务时间:按合同规定的起止时间,为期九个月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七、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如有):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晓春,王传金,张建辉,林彩琼,邓少斌.

综合评估分表汇总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总分

名次

1

深圳心月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3.59

2

2

云响文化传播(深圳)有限公司

48.96

3

3

方程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

87.23

1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6150.00元(收费标准:参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 文件执行)

九、公示期限:2020年09月01日至2020年09月03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发放中标通知书:采购人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

2.供应商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六章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书面质疑函。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408B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83232102。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浪宁路1号

联系方式:李薇   0755-21017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408B

联系方式:0755-83232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5-83232102

十二、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08月31日

招标文件

客服
客服热线:0755-8323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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