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更正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移动办案办公服务

发布时间:2020-07-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03343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移动办案办公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7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第四点项目技术要求“适配该服务的终端设备基本配置要求”第7小点摄像头,“最大支持 7296×5472像素以上照片拍摄”改为“最大支持 7296×5472像素或以上照片拍摄”。第9点电池与充电器,“200mAh以上 Li-Polymer 锂聚合物电池;每套设备配充电器”改为“4200mAh或以上 Li-Polymer 锂聚合物电池;每套设备配充电器”。

更正日期:2020年07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10号

联系方式:王工   2895013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408B

联系方式:0755-83232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5-83232102

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07月09日


客服
客服热线:0755-8323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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